日期:2023-05-01 04:56:39 来源:帮兄聊社保
可以报销的,但不是全部报销。报销范围为起付标准以上,最高支付限额范围之内的合规门诊费用,包括检查费、诊疗费、药费等,都可以按照比例报销。但第一次在成都的门诊看病,如果各种费用加上达不到起付标准,或是在起付标准以下的就无法报销。
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改革的重点就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按照四川省的统一规定,各个统筹区基本上都是从2023年1月开始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改革个人账户的计算方式,在职职工是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,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2%划入账户;退休人员按照定额划入,总体划入个人账户的费用会有所降低。
(资料图片)
按照 《成都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》精神的规定,成都市在在职职工是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%的比例划入,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;成都市的退休人员,2023年的划入标准为成都市2022年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2.8%。
从表面上看,退休人员的划入比例要高于在岗职工,但由于划入的基数不同,实际退休人员划入的具体金额还是要低于在岗职工,而且所有的退休人员,划入的金额都是一样的。
改革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以后,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、退休人员到成都市的定点医院,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药房,产生的医疗费用,都能按照比例报销。
按照成都市的规定, 门诊共济保障方式主要包括 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、“两病”(高血压、糖尿病)门诊用药保障、门诊特殊疾病保障 等。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, 不得重复享受。
按照成都市的规定,在一个自然年度内,在成都市所有定点医院的起付标准为,在职职工每人每年为200元,退休人员为每人每年150元,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每人每年2000元,退休人员为每年每人2500元。报销比例是按照医院的等级来确定的,三级医院和定点药房的报销比例为50%;二级医院及以下医院为60%,退休人员在这个标准基础之上增加10%。
按照成都市的规定,在定点药房买药是按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来支付的,报销比例只有50%,目前能够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药房还不是很多,但是我家附近现在有一个小诊所是开通了门诊统筹的。
假如你是成都市的参保人,比如是到成都市的三级定点医院去做检查,如果你的检查费是1000元,就要扣除200元的门槛费,余下的800元按照50%的比例报销,就可以报销400元,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是150元,报销比例是60%,按照同样的费用1000元,除去150元的起付标准,余下的850元按照60%比例报销,报销金额为510元。
如果你第二次再去做检查,检查费用还是1000元,但在第一次已经扣除了起付标准,第二次在职人员就可以报销500元,退休人员可以报销600元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职职工在门诊费用全年的支付限额只有2000元,超出了2000元以上的部分就不能报销了,退休人员的最高支付限额是2500元,超出了也不能报销。
如果你是成都市以外的统筹区的人,比如你是泸州人,绵阳人、攀枝花的人,在成都的门诊检查费用也可以在医院扣除,但是按照你所在统筹区的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来报销的。外省人来成都看病,也还是按照所在统筹区的标准来报销。
综上所述,2023年成都职工医保改革以后,凡是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,在成都市定点医院的检查费,医药费都可以按照你所在统筹区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,成都本地的参保人按照成都市的规定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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